鬼哥出书文章(散文集)
鬼哥出书文章(散文集)
第七篇
夫妻,未必因爱情而结合
作者\鬼哥
古代也好,当今也罢,夫妻,未必因爱情而结合。相反,有着爱情却未必能成为夫妻。
在中国,70%以上的家庭都是没有爱情的。纯粹的爱情总是虚幻的、短暂的、奢望的、锥心的、难以终了的。所以现实生活中,大多夫妻,爱情是残缺的。
我曾有个朋友说,爱情与生活是两码事,让人吃惊不小,但静下心来好好想想,也许还有点道理。但这道理的背后明明透出些许无奈与颓唐。她总是数次追求着她要的爱情,之后又抛弃爱情追求那种简单到只有男人与女人在一起生活的生活。也许她有她的苦衷,也许她有她的另一种希望,也许她有她的另一种欲望。
但人们必须明白,生活是感性的,但需要理性的指点。感情用事等于毁了自己;爱情是溶性的,但需要适量的调和。任性用事可能收获苦痛。因为,“情深不寿,强极则辱”。
然而,生活中绝大多数人偏偏就执拗地要获取理想的爱情,有了想要的爱情以后怎么样都无所谓。古代的四大爱情悲剧,甚至为爱殉情的凄婉文学都有例证,现代呢?又岂非没有!对于两个人来说,爱情恰恰是生活的基调,是调色盘,是生活的花;而生活是爱情的目标与归宿,是绘成的画,是爱情的果。
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无情的,是个牢笼。有人说,爱情是个围城,婚姻是座坟墓,生活是杯苦咖啡。为了爱情,少数人心想事成,多数人则是事与愿违。且不说个人的对与错,关键的多数还是因为世俗、观念、环境与现实阴差阳错所造成遗憾。往往退也忧,进也忧,不同处境的人有不同的答案与结局。有些人认为,既然人都生活在一起了,还谈什么爱情不爱情的,两性关系就那么回事。所以,我认为,我拥有了你未必是爱情,我得到了你未必是生活。
真正的感情最大的距离是误会,美好的生活最大的空隙是过分的奢求。有些人即使成为了夫妻,维系那个所谓的家庭的不是情感、关爱、理解与信任,而是责任、义务、舆论、声誉或牵绊,甚至说是一种得过且过、敷衍无奈或交易或报复或玩火,甚至是在出卖自己。
对于爱情与生活来说,也许可以这么概括——夫妻是冤家,前世冤家;夫妻是亲家,一生亲家。冤不冤,有情相通;亲不亲,生活为据。
若两个人相互能真正融洽地生活在一起就会多了些关爱,非爱情也是朋友,真心的生活挚友。反之,则可能成为路人、陌人、仇人,老死不相往来,甚至忘却得一干二净或恨你一辈子。一些人说,下辈子我还嫁给你。
一些人说,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会遇上你。有些夫妻委曲求全,有些夫妻形同陌路,有些恋人注重世俗,有些恋人只讲开心,有些夫妻只是夫妻,有些恋人只是恋人。
有爱情而不能生活到一起,纠缠一天就痛苦一天,永远纠缠就永远痛苦。所以割不断,理还乱;所以长痛不如短痛;所以爱情的最高境界也许就是放手;所以既然无法生活在一起那就是缺乏了完美,完美的东西世间又有多少?!能成为夫妻生活在一起而不是因为爱情的话,那日子是单调的、枯燥的、沉闷的、乏味的、形式的,为了某种承诺,为了某种感恩,为了某种满足,为了某种虚伪,为了某种世俗,为了某种责任,为了某种报复----也许最默契的就是双方做做应尽的义务,衍生后代。也许会为了某种事情会相安无事,默默地做着各自该做的事情一直生活下去。也许会最终会使人麻木,失去原有的追求,甚至忘记了曾经有过某种追求,淡淡的、默默的、静静的老死。
既是夫妻,就得生活,就得过日子。有些人的生活像火锅像彩电,涮得有滋有味有声有色;有些人的却像是空气像水像黑夜,无声无色无味,看不见一丁点色彩。那日子就像一本日历,当天该做的做完,似乎按部就班,当一页一页撕下来后,还剩下什么?我想除了还活着的命,就是满头白发满脸皱纹了,最大的收获就是子女了。像他们,也许会去想,幻想。日子除了为你留下痛苦就是苍白,除了回忆就是梦幻。或许可以像阿Q那样有着一种精神支撑着,虽然地震导致山体滑坡,灾难的背后起码还为自己伐下了一棵棵树木,采下一堆堆石头吧。
一个人的愿望有很多种,近的,远的,大的,小的,高的,低的,但不管怎样,也许都是生活中必要的,也许都是爱情中必需的。当真正实现时就会开心,甚至忘乎所以,往往又乐极生悲,因为能看到的,得到的,满足的,往往掩盖了前前后后,往往昔昔的一些不确定性。当无法实现时就会沮丧、失望、痛苦甚至绝望,对生活对什么都失去信心,行尸走肉一般,悲从中来,直欲放声一哭。但往往又能劫后余生,吃一堑长一智。活着最重要,还要笑着活下去,即使强颜欢笑。
人啊,在爱情受到挫折时,在生活遇到失意时,也许亲友的一句真挚的问候,一声意味深长的话语,一个关切的眼神,一个温暖的拥抱,一次温馨的陪伴,---就会让其开心或放下。
我以前的爱情也好,生活也好,都像一场梦。人,要有美好的愿望,必须有梦。要想使梦成为现实,你必须醒着。一旦屡望屡挫,就不能再走进梦里。请记住《爱情呼叫转移》里的话,生活把你毁了没什么,你把生活毁了才可怕;你对女人(男人)绝望不可怕,女人(男人)对你绝望才可怕。
所以,我要告慰一些人,包括我自己,既然夫妻未必因爱情而结合,那么因有爱情就一定要结为夫妻吗?
2008.06.27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