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宪法走社会主义道路之三(比烟花寂寞)
依据宪法走社会主义道路之三(比烟花寂寞)
三. 办好国企
作者:比烟花寂寞 编辑:文风乐乐
走社会主义道路必须实行公有制,2004年修改的宪法规定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办好国企至关重要。国企走到现在这一步,是放弃社会主义道路的结果,为此解决国企的问题必须按照社会主义的经济的发展规律、社会主义的原则去解决。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规律:发展生产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不是像资本主义的完全市场经济那样一切为了利润。当然国企并不是不要利润,但是,利润不是国企的惟一目的。国企是为国家、为全民创造利润,而不是为少数国企人员、更不是为国企高管自己,也不是为给国企投资的资本家创造利润。
国企甚至可以为了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发展,暂时没有利润或者利润很少。这是任何私企所做不到的。实行混合制以后也不会做到。国企变成私企,这部分不盈利的科研与生产项目将会丢失,将有损于国家的安全和民生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改革开放初期,科研单位改制,我国因此已经丢失了很多重要项目的教训是值得记取的。而这正是美国和西方所最希望发生的事情。有人反驳这种观点,他们说美国80%的军工是私企生产,人家军工发展在世界领先。美国与中国的情况根本相同。(详见下一节)
有人提出通过混合制来解决国企的资金问题和民主管理问题。我认为这只是将国企引向私有化的道路。我提出解决国企资金和民主管理问题的办法:
全民所有的国企为全民生产,向国家提供利润;全民的国企遇到资金困难,理所当然地由代表全民的政府来解决。怎么能冒彻底改变国企性质的危险,去求助于私人资本呢?我国可以几千亿、几千忆美元地向外抛,用这些钱来解决国企需要的资金,富富有余。企业民主管理方式只有到马列理论宝库里去寻找。列宁早已提出了世界最为民主的理论----无产阶级民主。他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提出:“要彻底粉碎一切长官(也就是现在的上级)任命下级的制度。”因为它是古今中外产生一切宗派、裙带、集团、山头甚至黑恶腐败势力的总根源。列宁同时提出产生公务员最为民主的途径,他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同时提出:“一切公职人员必须毫无例外地全部由选举产生。”而这一正确主张却没有被他的继承人所实行,也被包括中共在内的其它国家的共产党人所忽视。可见长官任命下级这一几千年来在古今中外一直延用的制度,被人奉若天经地义的事情,竟无人敢于触动。但是,我们从亲身体验,只要是认真的民主选举,往往会选出最为优秀的人选。多数会选出最好的或比较好的人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一点没有錯!
我们不防在国企整顿中试行列宁的主张,在国企通过选举产生国企从基层的班组长到最高领导人----总经理、厂长的各级领导人。
世间实行选举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但是世界从来还没有一个真正民主选举制度。因为现行选举制度中不可克服的弊端----每个选民不可能亲身了解其候选人(顶多只能听听候选人的宣传和口头承诺),存在程度不同地盲目选举。忽悠选民的现象非常普遍。因而选民并不热心选举。号称最民主的美国有46%的选民不参加选举,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真正民主的选举制度,必须做到让每一位选举人从自己亲身非常了解的候选人中,完全自由地选举他所最为佩服的、最有领导能力的、最合乎选举标准的人。我提出的逐级选举制就可以做到这一点。
在一个国企里实行逐级选举,每个工人从与自己一起劳动的伙伴中直接选举最好的工人当班组长,班组长们从同一个车间的班组长中选举最好的班组长当车间主任,科室成员从本科室成员中选举最好的科室人员当科室主任,全厂的车间和科室主任从全厂科室和车间主任中选举最好的车间主任或科室主任当厂长、副厂长或经理、副经理。
由于在同一个班组的工人之间,一个车间的班组长之间,一个科室的成员之间,一个工厂的各个车间和各个科室的主任之间,都相互十分了解或比较了解的。所以每个选举人都可以选举他们认为最为合乎条件的人选,从而真正地负责任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力。
逐级选举制为选举人创造真正行使民主权利的条件,因而它是世间最为民主的选举制度。虽然它不能由工人直接选举厂长或经理,但是那些所谓的直接选举,工人对参加竞选厂长的候选人又能够有多少了解,恐怕有的根本都没有见过面,名字都叫不上来。那只是一种形式上的民主,实质上是强奸民意的假民主。
国企的选举必须加强党的正确领导并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逐级选举制对党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党的领导主要在于保障选举的正常进行,并选出最合乎选举条件有最佳人选。但是党组织必须确保党员与非常同志平等竞争,并不以保障党员当选不已任。只有做以这一点才能有效地杜绝入党做官的现象。
要用领导选举的事实证明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团结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而不像那些资产阶级政党那样,只是为了自己私利为自己党员拉选票。同时通过选举的事实教育党员。入党并不一定能够当领导,必须真正地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取得人民的信任才有可能被当选,担当领导职务。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党员素质的提高,才能提高党的战斗力。否则那种只有党员才能做官的错误作法,并不是加强党的领导,而恰恰相反正是腐蚀党的队伍,使党脱离群众。详见我前几年在文学风和新浪博客网站上发表的<逐级选举制>一文。
国企员工有选举权同时有罢免权。有讨论企业重大计划和决策的权力,并实行的效的民主监督。
这一选举制度可以先在某一或几个或一小批国企中试点,取得经驗然后推广。这种只有在国企里实行的无产阶级民主管理制度,在任何私有企业里是绝对不可能实现的。因为私企只能由资本家决定人选,而广大员工绝无任何民主权力。
习近平同志一再强调一定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怎么这些小领导一遇到实际问题,就求救于资本主义呢!
在国企中实行这种逐级选举制度如果获得成功,还可以总结经驗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推行逐级选举制。
总之一句话,国企的改革与整顿,只能使它成为真正的国企,而不能把它改头换面,变成私企。
此外,国企在三十几年来与私企竞争中,也应当学习私企的一些优点,比如私企的灵活性,私企的精打细算等等。克服国企大而全,成本高,产品更新换代差等等缺点。比如国企在正规大批量生产之外,也可以发挥自己的技术产能优势,组成一些小型生产单位,对外承包零星生产任务。单独核算上交一定的利润。既保持国企公有性质不变,也增加国企收入。
国企自身必须认真总结改革前的成功经驗和失败的教训,好的方面充分肯定,不好的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坚决认真改正。鞍钢宪法里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大庆的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质量每一精神都是趋利充分肯定的。除前面提到的国企产品不容非常流失和国企人员不可以任意膨胀之外,对国企产品的分配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任何人没有违反的权力。
我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经历了这样一件事情。大跃进中我国第一批电视台诞生。其中多数是自制设备建成的,设备急需更新。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国家生产八套正规的设备,最早建成电视台的黑龙江电视台和吉林电视台都分配到一套正规电视设备。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积极发展电视事业的省份的热情支持与鼓励。但是结果这两个电视台都由于各种不正当原因,没有得到这套设备。其中一套却被奇怪地分配给计划外的省份。后来从梅益局长自己的讲话中得知,原来某省第一书记给他打了电话,他出于情面难却,竟然擅自更改了国家分配计划。这种权大于法的错误作法必须彻底纠正。此风绝不可长,因为它是搞垮国企的根源之一。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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