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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另 类(珍妮)
发表于 : 周五 3月 30, 2012 5:21 pm
由 醉入天籁
须不知,须,殊之误。
这篇文章写得好。自己不经意当了一回另类,主观感受挺好,可社会意识却大惊小怪。大惊小怪个啥哟!不就是红颜憔悴,徐娘半老么?喜欢自由奔放,无拘无束,喜欢感悟大自然的春风暖阳难道是青年人的专利么?,那些惊诧讶异的目光里还有别的什么内容么?肯定有的。这些年来,是非、美丑、对错、真伪都曾大面积的颓废溃败,价值观、审美观被金钱地位奴役者。什么东西都在悄然改变,可惜的都是在变坏,更可怜的是那些沉溺其中不知自拔的人们,他们以美为丑,以非为是,荼毒自己的生活也破坏别人的生活,其实早已颓丧了做人的资格。是否只有官场和商场如此呢?非也。基层的弱势群体也这样。这是浸透文化精神和意识形态的史无前列的大溃败大异化。是人类精神生活的大灾难大浩劫。看不到这点,就不能找到问题的本源,就不可能找到根本的解决办法。小悦悦事件不是个案,截访和强拆也不能就事论事。这些都代表着文化精神和意识形态的异化和堕落,警钟不断敲响,醒醒吧!承担道义的底层文化人。
RE:另 类(珍妮)
发表于 : 周六 3月 31, 2012 3:55 pm
由 珍妮
首先谢谢天籁尊师的纠错,学生记住了。再就是谢谢老师的点评,您说得太对了,现在的人们都不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了,其实我还有一个另类之举,那就是常常骑着自行车去参加市里的大型会议,散会时别人都是公车(当然我们也有公车,可我觉得一个去开会开车去很多余,还有司机等更过意不去),没有公车的都打的,当我推着自行车夹杂在茫茫人海中时,也能感觉到一些犀利的目光向我投来,可是,我就觉得自行车没有什么不好,即环保,又锻炼身体,一举两得,所以我不去管别人怎么看。更有甚者,岳阳市的政府大院,市府大院,财政大院骑自行车都是不让进的,记得我写过一篇《狗眼看人低》的文章,里面就把我骑自行车时被挡在门外的经过如实记载了。殊不知,荷兰,瑞士等国,那么富裕却还是自行车王国呢,中国人现在不知道怎么了,越是没用钱越要穷摆谱,越要高消费,似乎那样才有面子,唉!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怪异,怪圈!
RE:另 类(珍妮)
发表于 : 周六 3月 31, 2012 5:17 pm
由 醉入天籁
珍妮,回答你的问题很简单,笼而统之一句话,就是现在的中国是一个只有市场没有思想灵魂的国家。在目前当这个国家的子民,一不清醒就“入市”了。
RE:另 类(珍妮)
发表于 : 周日 4月 15, 2012 1:02 pm
由 醉入天籁
推荐加精!
另 类(珍妮)
发表于 : 周五 10月 12, 2012 12:28 pm
由 珍妮
另类
文:珍妮 / 编:叶的奉献
所谓另类,就是与众不同。现如今有的人想出风头,想成名人,想提高点击率,就煞费苦心地利用媒体、网络以及名人效应来实现愿望;有的人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或提高回头率就穿奇装异服,把头发弄得怪模怪样来达到目的;须不知,有时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就能得逞,甚至还能达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今天,我就深有体会。
早上起来和往常一样,在操场上狂奔十圈后来到草坪上做操,看见新生的嫩草,绿油油的像地毯似的好生爱意,忍不住想去抚弄它,左左右右真舒服,忽然间突发奇想,对身边的同伴说:“要是把鞋脱了在草上行走一定会很好玩,很舒服”。答曰:“也许吧”!
我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说脱鞋还真的脱了。的确!走在软绵绵的青草上,有一种难得的清新、愉悦之感,这种感觉已经是久违了的,似曾相识的,走着走着,自己仿佛回到了童年,眼前浮现着儿时在草地上和小伙伴们玩摔跤,翻筋斗的情形。年过半百的我竟然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于是,展开双臂在青草地上侧翻起来,每翻一次,那种赤脚着地的轻盈,那种接触晨露的舒畅,那才叫一个美,那才叫一个爽!此时的我早把年龄抛到九霄云外了,一个接一个地翻转着,五个、六个、十个……好不痛快。
在一阵尽兴展示后,再翻回到同伴们中间,看看自己的脚丫子,呀!湿漉漉的,脏兮兮的真难看,眼瞅着才洗净的运动鞋,便不忍心去把它弄脏,再说了,二十一世纪最大的财富是健康,二零一二年以来最宝贵的是太阳,听老公说明天又要变天,气温会骤降十度左右,为了不让心爱的运动鞋,堪负长时间的潮湿之苦,我决定赤脚回家。
正值上班高峰,赤脚跑在社区主干道上的我,感觉到有许许多多的人,在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那种目光是灼人致伤的光,是叫人生疑的光,逼人的光。那会儿的我,绝不亚于动物园里的熊猫和猩猩,如此高的回头率可以说是毕生仅有。此刻,操场上的自信心与舒服感早已荡然无存了,取而代之的是难堪与难受,甚至是羞辱。因为那些目光分明是诧异,是嘲笑,是讽刺,是鄙视。在他们看来,我一定是疯了,不疯也是个神经病,所以,我逃跑似的回家了。
后来我就想,这是怎么了,不就是打了个赤脚吗?犯得着那么大惊小怪,用得着那么羞愧难当!小时候不是天天打赤脚,也没有觉得哪儿不对,哪儿不自在,为什么今天就成了犯罪,成了另类了呢?
仔细想想,打赤脚本身并没有错,错的是观念变了,环境变了。小时候生活在农村,周围的人都打赤脚,即方便(下田劳作)也省事还省钱,所有人都一样就和谐、自然;今天生活在城市,周围的人都不打赤脚,我一个人打赤脚当然有伤大雅,不仅自己觉得丢人,别人也感觉新奇,投来怪异的眼神就在所难免。看来以后还是别心血来潮,为了一时的痛快而把自己弄成另类的好!
20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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