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眷恋(老山) 审核:何方
书的眷恋(老山) 审核:何方
书的眷恋
作者:老山 编辑:何方
从小到大,我藏过许许多多的书:从黄油漆成的小书箱,到把家里的衣柜倒空装书;从结婚时木匠按当时的样式做的又蠢又大的组合书架,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换新楼时的红木书柜,一直都在为我那装帧朴素,甚至已经严重过时的书安家落户。之后的十几年来,我除了单独的书房外,还在阳台等地专设了书架,把过时又舍不得扔的书摆上,方便之处,信手拈来,翻上几页,开卷终有益嘛!
爱书并没有让我成为读书破万卷的高人!相反地,对于书,我却是“叶公好龙”,成为另类。我有不合逻辑的读法:小册子精彩的,就多读几遍;大部头的只读《序》、《跋》、《前言》和《后记》,读章回目录;更不入流的,是看《毛批<三国>》时,只看批注而不看《演义》。结果是读而不精,一知半解。
我读书早,所以“懂事儿”也早。十来岁时,从文革抄家的破烂中翻出了一本《红楼梦》。书页黄得脆得直掉渣、没头没尾,而且还是繁体字竖板的。凭借字典,我读了下来。书里的精髓还没参透,倒是早熟了,以至于后来考上大学就“早恋”,到现在还被同学们当笑话讲。
我的家庭并不困难,可父母给我的零花钱是有数的。记得在吉林山区时,村子离县城八里山路。每次去逛街,母亲只给两毛钱,是吃中午饭的。可是,一到县城,我就钻进新华书店,从柜台的这头蹭到那头,再从那头蹭回来。先挑喜欢的,然后再算计兜里的钱。有一回,我买了一本叫《北极星》的散文集,定价0.20元,花掉了兜里所有的钱。
走在回家的山路上,饥肠辘辘伴随着慢得不能再慢的脚步。实在走不动了,就拿出刚刚买到的新书,舍不得翻开看,凑近鼻子嗅上一阵子,油墨清香,有了几分精神,再接着走。
我对书很吝啬。同学朋友处得再好,跟我借书是很难的。有位朋友来借书,借了第一册,过一段时间他告诉我说弄丢了,还要借第二册,我生气地把剩下的几册都给了他,绝交之意溢于言表。自己不小心丢了书,除了拼命自责外,也会十天半个月睡不安稳觉,心疼不已。到了搞对象的年龄,有意的未婚女同事和左邻右舍的漂亮姑娘假装来借书,我明知她们有心思,但借了书看后没有反应和没有独到见解的;不按约定时间还书的,我会狠心地把她们打入“另册”,绝不深入发展。
女儿愿意看我满架的书,但又不会珍惜保管。为了满足她,又不损害书,我要求她把书包上封皮再看,并规定只能用书签隔页,不准折角。女儿耍赖,说她没有书签,我就把买衣服带回来的精美标签送给她。女儿背地里跟她母亲说我既小气又穷对付,整个一个小市侩!
从参加工作时起,就忙忙碌碌工作,不是贷款储蓄,就是学习开会。严谨的、深刻的、专业性的理论书籍和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政治书籍读得越来越多了,浪漫深邃而又富有美好意境的书读的少了。官阶虽然是小幅提升,可应酬的场面却越来越大了,好几年了,都没时间清理一下我的书,掸一掸灰尘。可那些书却如同我的至爱一样,等待我去抚摸,去呵护,去嗅一嗅那迷人的油墨芳香。有的书年头太久太远,光照尘封、空气侵蚀,已经变形变色了,更加需要我去安慰、去体贴……
现在,我终于有时间与我的书相伴了,我想,我该认认真真去爱我的书了。库法耶夫说过: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是啊,书是我的生活,我当然不会离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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