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风侃月杂文集(46)(梁戈)

版主: 清风云想衣裳宁静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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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想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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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逝风侃月杂文集(46)(梁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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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银河们,大胆狂徒,快去受死!
醉入天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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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周二 11月 23, 2010 3:06 am

逝风侃月杂文集(46)(梁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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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风侃月杂文集(46)


文:醉入天籁 ** 编:何方













**乱局下的李银河现象 **

现在的一些专家、教授、学者总喜欢标新立异装新潮时髦或渊博高深。也有说他们故意做惊世骇俗哗众取宠状的。为什么要如此呢?当然是奔名利去的。反正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是从改革开放起讫的,一切都是空白,一切都要靠这些专家教授学者去发明创造。比方说大教授李银河在性学方面就有史无前例的专攻。应该说李教授的理论、思想甚至主义都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独一份。这是我怀着无限崇敬的心情查阅百度有关李银河教授的辞条得出的结论。说实话,我真是醍醐灌顶诚惶诚恐起来:李银河性主义不但彻底颠覆了改革开放前中华民族的性学观和性实践,现在又挟雷霆万钧之势欲冲破现行宪法和法律中有关性行为规范条款的束缚。假如李银河的愿景实现,历史上所有的登徒子淫棍和现实世界中妓女嫖客(实际上消亡了)就要开十天半月时间的狂欢节,热烈庆祝二十一世纪的人类重新回到原始社会的大同性世界。那是个什么概念?意味着一夫一妻制死亡、家庭解体,男女群婚群居时时刻刻翻云覆雨疯狂的做爱。自然没有了阶级、政党和国家,自然没有了民主还是专制等劳什子意识形态。嗨!怎样规划社会的进步发展?原来有通天一条路:只要在乱局下乱性就一定能实现人类性和谐的共产主义。
现在的社会雷人频出,雷语千姿百态争奇斗艳。但任何雷人雷语都是有根基有出处有原因的,李银河也一样。譬如李教授提出的“取消‘聚众淫乱’罪”,其根基就是作家王小波这个丈夫不在了;其出处就是西方国家没有法律规定这一罪型;其原因就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没有判处这一罪行的案例,说明这一罪型“严重滞后”与现实脱节。而且南京马副教授等数十人都是自愿聚众淫乱,应该允许并提倡这种自由换妻性交活动。李银河还上升了思想高度:性器官和性生活是个人的“隐私”,只要没有在公众场合性交,只要数十人都是商量好共同淫乱的,你们政府和法律就不要多管闲事,他卵操她屄,同你何关系!李银河说如果判这起南京聚众淫乱事件的当事人有罪,那全国就有成千上万聚众淫乱的人有罪。不但不判罪,还要取消这条法律条文。李教授哲学学得好,知道由此及彼,由局部到全局高屋建瓴看问题,这实在令我五体投地的佩服。谁说教育失败了呢?有李银河这样性学教授社会学家怎么会失败呢?这个失败应该是聚众淫乱时的个别人,因忧虑违反性交习俗心情紧张而体位配合不佳没有酣畅淋漓达到性高潮的失败吧。当然,“滞后”法律这柄利剑的威慑作用是主要原因,法律威慑作用侵犯干扰了马副教授等性交民主权利,侵犯了隐私。说明法律是扰民和侵犯公民权利的,李银河教授当然要为这些受害者代言鸣不平。谁叫你政府鼓励人家李教授当精英明星和人大政协代表呢?李教授就是代表聚众淫乱者的利益而写博客交提案的
总设计师当初就说如果社会贫富分化腐败横行改革开放事业就失败了。我不敢说改革开放事业失败了 ,但贫富分化腐败横行的严重社会现实我是天天都有耳闻目睹。一方面是马副教授等精英权贵聚众淫乱的穷奢极欲,一方面是大多数人的艰难困苦民不聊生。尽管群体事件和各种天灾人祸接踵而至,我们还是依赖于三十年前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基本框架得以苟延残喘。可是,社会主义体制已经被李银河一类的精英权贵践踏得千孔百疮体无完肤,现在,他们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实现聚众淫乱胡作非为的社会目标。扪心自问,我们还有活路吗?世界还有公平正义吗?再问问国父孙中山,问问开国领袖毛泽东,问问改革开放的设计师邓小平,问问要实现和谐社会的胡锦涛和给人民幸福尊严的温家宝,问问广大的活着的人民群众,该怎么办?
还要废除宪法和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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